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我局与你单位多次联系未果,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李洋(身份证号码:522527********1937)于2026年01月04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称:其是你单位职工,2025年10月10日17时15分许,李洋在中国移动长三角(嘉善)智算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工地安装变电器脚手架时,现要求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你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请于本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起10日内,向本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证据的,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