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老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公告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查缺补漏工作的通知》(琼乡振发〔2023〕11号)、《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琼乡振发〔2021〕3号)以及《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澄迈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批复》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30日,共10日,监督单位:老城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12317,0898-36509326电子邮箱:lczfpb2020@163.com通讯地址:老城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南海大道70号)附件1: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澄迈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批复附件2.澄迈县老城镇2024年衔接资金资产台账澄迈县老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