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保险证明类表单电子印章加盖位置调整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印章使用,从2025年7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证明类表单的电子印章加盖位置进行了调整,由表单右下角调整到上部经办机构名称所在位置,同时,备注内容中“当前参保缴费经办机构”调整为“当前参保经办机构”,此次调整具体涉及的表单有: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证明、供养亲属待遇领取证明、单位参保缴费证明,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证明,3.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4.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5.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证明,山西省社会保险局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