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19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4〕27号)要求,我厅将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一、申报范围(一)职业目录(共14个):1.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二、申报条件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三、申报材料(一)《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四、推荐程序(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向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二)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评议,按规定程序确定拟列入目录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名单,(二)申报机构应着眼为国家、为社会、为产业培养人才,将推荐函及培训机构的推荐表等书面材料以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郑晓星李昕联系方式:0351-76760287676050电子邮箱:rstzjc01@163.com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