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认定陈某等评标专家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行为,按照《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省交通厅决定禁止以下11名评标专家六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7月13日,评标专家信息如下:陈*专家证书编号0114471王*瑞专家证书编号0108270宋*芬专家证书编号0206707赵*娟专家证书编号0117979李*东专家证书编号0111421武*良专家证书编号0114824王*新专家证书编号0105196杜*专家证书编号0106064郭*强专家证书编号0113254武*刚专家证书编号0116019张*农专家证书编号0110592希望各位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坚持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评标规定、程序和要求,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和促进山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