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发改办环资〔2025〕396号),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管理、谋划储备、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等工作,我委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持续跟踪示范项目建设情况,各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见附件1)所列项目包含的产业发展方向、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领域、科学技术水平、项目降碳规模等关键因素,及时梳理本市、本领域中符合国家要求、技术成熟度好、减排效果突出、亟需推广示范、前期工作扎实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并填写《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储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有关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对于列入储备库的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专项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列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的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要结合实际积极向有关市场主体推广绿色低碳先进示范技术,四、其它要求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于5月12日前报送储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联系人:韩晋武0351-3119153附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储备项目汇总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