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5〕36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准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采用“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材料,需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的申报系统采用线上方式提交(网址:https://sfqy.patentnavi.org.cn/),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3)完成注册、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并提交后,根据《评价指标》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每3年启动一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的申报单位组织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基础上确定创建验收标准,三、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二)请申报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一式五份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406室),(三)此前已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继续有效,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评价指标.wps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请书.wps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pdf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9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