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管理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第二章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第三条申报主体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签订,第四条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需满足下列条件(一)经营主体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二)经营主体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第五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程序(一)申报,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进行申报,第六条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申请表》,(五)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融资贷款合同,第三章补助方式第七条满足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九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资金应用于经营主体技术研发或改造,经营主体需按季度将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企业财务报表等信息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骗取补助资金的经营主体,《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