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安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同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3号)文件规定,现就2025年申报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区级资助的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和条件1、在同安区实际运营的概念验证中心或小试中试平台,2、2024年以来已取得市级投入或者绩效奖励,二、扶持标准对获得市级投入或者绩效奖励的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在市级资金支持基础上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区级资助,三、申报材料1、同安区2025年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区级资助申请表(附件1),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3、市级投入或绩效奖励的拨款文件、银行回单,4、项目合同书、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材料一式一份,首页加盖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四、申报方式和时间采用纸质材料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月17日,五、联系咨询信息1、联系电话:70106112、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同安区银城智谷A9栋9楼904室)附件:1、《同安区2025年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区级资助申请表》2、《同安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同科技和工信商务〔2025〕3号)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9月9日附件下载·附件1:同安区2025年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区级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2:《同安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同科技和工信商务〔2025〕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