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创新创业,发挥小微企业生成培育作用,实现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科学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动态化,现将《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吉工信创业〔2023〕92号)即行废止,附件: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