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市商务局起草了《沈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22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方式反馈至沈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咨询电话:23768396,电子邮箱:ltyfzc-syswj@shengyang.gov.cn,邮件请以“单位+沈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反馈意见”的格式命名,附件:沈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沈阳市商务局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