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的通知》精神,经组织申报,在经营主体提供材料,经各所在镇(街)审核推荐上报,厦门市同安区土申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三秀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厦门市同安区庄明德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柚色飘香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叶许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宜兰阁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好开心家庭农场等7家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详见附件),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拟同意厦门市同安区土申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三秀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厦门市同安区庄明德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柚色飘香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叶许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宜兰阁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好开心家庭农场等7家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9月1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联系电话:0592-7221557,联系电话0592-7221556,附件:同安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汇总表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9月10日附件下载·同安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