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2年青岛市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兑付申请条件(一)兑付申请的企业和项目应满足:1.申请企业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针对申请兑付的项目,申请企业与已入库的创新券服务机构之间就该项目已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检验检测服务的检测单),服务结果日期应在2022年度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予兑付:1.项目合同内容不符合创新券的支持范围,3.项目对应的服务与企业自身的研发和科技创新活动无关,二、兑付流程(一)企业申请申请创新券兑付的企业应登录“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试运行)”(网址:http://cxq.qdsipc.com),在线提交以下材料:1.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编号,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可以提供检测委托单且同时提供证明该服务项目与企业科技研发相关的支撑材料,4.服务结果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认证报告、项目结项报告等),(三)市科技局审定兑付名单及兑付金额并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三、兑付比例对于符合创新券支持条件的服务项目,创新券兑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服务费用的50%,四、申请及兑付时间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审核通过的项目依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分批兑付,本年度第四季度创新券纳入下一年度预算予以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