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渔业发展补助政策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养殖类)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伍洁丽联系电话:020-34687056联系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3楼邮政编码:511455附件:广州市南沙区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