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我局在原《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古府办发〔2021〕39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我局草拟了《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5月7日至5月17日公开征求了镇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单位(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社会公众无意见,——镇综合执法局无修改意见,——镇财政分局无修改意见,——镇人社分局无修改意见,——镇市场监管分局无修改意见,——镇公有资产中心无修改意见,——镇网格大数据中心无修改意见,——镇税务分局无修改意见,——镇教体中心无修改意见,——维权中心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