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3〕243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所在市工信局推荐、审核等程序,研究确定了《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2025年版)》《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先进性等研制优于需求目录具体性能的材料,也可对标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https://wap.miit.gov.cn/jgsj/ycls/wjfb/art/2023/art_ab5763e8c08844ea990d9313bd239643.html)研发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的新材料,鼓励优先选用《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中的新材料产品,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并在实践中推陈出新,推动新材料性能持续改进和更新迭代,各地要在新材料产业“双招双引”、创新研发、推广应用等方面统筹有关政策、资金,综合精准施策,进一步促进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附件:1.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2025年版)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30日相关附件:1、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