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26号)文件精神,二、实习岗位与时间实习岗位包括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的辅助性岗位,实习原则上实行统一时间派遣上岗(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各机关事业单位如有岗位空缺可随时发布岗位,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随时报名派遣上岗,县直部门和各机关事业单位有高校毕业生实习需求且以前没有注册登记的,县直部门和各机关事业单位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岗位发布后县人社局负责对实习岗位信息进行审核,高校毕业生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四、实习保障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实习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方式、标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3〕5号)执行,高校毕业生与其他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注册公司及个体工商户,(三)高校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资格审核致使首月到岗实习少于10个工作日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当月基本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因自主就业或身体状况等情况终止实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