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参评工作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二、评价机构工作要求各评价工作机构(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完整性和指标条件符合情况确认工作,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一)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由各评价机构(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区)开展实地核查,(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省级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四、联系电话山西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0351-4033005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0351-7039518附件: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名单.doc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