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活用好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根据《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联系电话:0797-6633020附件:《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9日附件: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为用活用好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发展,根据《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一、使用内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85万元,资金使用计划:(一)生猪生产发展(计划安排354万元)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1.养殖场标准化建设(219万元)2.生猪引种补贴(40万元)3.生猪保险区级配套(35万元)4.生猪“保险+期货”配套(30万元)5.生猪价格保险配套(30万元)(二)生猪养殖及防疫技术服务(计划安排38万元)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1.生猪养殖、防疫技术培训及指导等业务费(25万元)2.瘦肉精检测卡采购(12万元)3.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监控设备维护(1万元)(三)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计划安排93万元)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1.屠宰环节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75万元)2.养殖环节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18万元)二、补助标准及建设标准1.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对全区范围内生猪养殖场新建栏舍等进行奖补,4.生猪“保险+期货”配套: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8.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配套补贴10元/头,项目建设投资实行“项目资金补一点,对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