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长治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长治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增加中药材产地加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二)规范中药材种植,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10万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完善中药材全链条质量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建设步骤试验区建设周期为5年(2025—2029年),成立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将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成立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确保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要求,附件:长治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附件长治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一、主要职责加强长治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