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5〕240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依据《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沪府办规〔2022〕20号),市科委组织开展2023-2025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工作,充分激发本市仪器管理单位释放资源优势、提升共享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评估结果还将为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新购(新建)评议、科研基地建设等提供依据,对其拥有的原值30万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管理单位报送的信息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本信息、运行使用情况及共享服务信息,信息报送检查未通过的管理单位无法进入后续评估环节,三、评估内容(一)组织管理情况,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本信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对外提供共享服务情况,(二)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登录域名(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KJSH)中的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6月26日【原文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5年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