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2025年第二批)的通知张家口市财政局,怀安县财政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调整张家口市怀安县项目资金安排的函》(冀交函财〔2025〕461号)所提资金调整意见,现将“张家口怀安县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中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3500万元,该资金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非涉密部分)列入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三、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366号)等有关规定,严禁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账户,要强化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第二批)综合客运枢纽项目调整明细表2.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