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企业数智赋能4.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对获得领航级、卓越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支持产业数智赋能项目建设,(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支持数字技术和工业经济融合发展,对入选的工业类案例和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快融合产业发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建设高标准工业园区11.支持示范园区和“双创”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双创”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12.做强园区优势产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14.鼓励开展绿色制造,(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支持企业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17.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对新培育的国家级和省级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