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根据《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授权使用"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授权范围"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仅限在陆良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蔬菜产品使用,授权主体需严格遵循《办法》中品牌管理规范及视觉识别体系要求,2.注册地及生产基地位于陆良县境内,(二)生产要求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三)品牌维护1.认同并承诺遵守《办法》相关规定,三、禁止申报情形(一)近三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申报:1.产品抽检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申请流程(一)材料提交1.《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表》(附件1),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如有),4.《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2)及信用查询结果,(二)获授权主体需于每年度提交生产销售数据及质量检测报告,六、联系方式申报受理单位: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爨乡路105号电话:【0874-6262873】邮箱:【llxyxyy@163.com】监督电话:【0874-6202988】(县市场监管局)七、附则本公告未尽事宜按《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陆良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日附件清单:附件.docx1.《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表》(附件1)2.《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2)3.《商标使用授权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