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项目,(四)支持县市区、功能区围绕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市、县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申报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项目,二、申报条件(一)项目负责人须为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科特办)认定的服务期内的科技特派员,(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四、申报要求(一)新认定的市、县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限申报1项科技特派员项目,要根据前期报送的产业服务团工作方案,产业服务团所有成员单独申报的科技特派员项目不再受理,(二)除产业服务团申报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外,每个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特派员项目报送数量不得超过3项,(三)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函、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盖章版,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