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6号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联合审查审核流程,自2025年7月1日起,我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联合审查方式进行优化,具体如下:一、联合审查资质类别(一)交通类交通部门负责审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三)通信类通信部门负责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二、联合审查流程(一)申请:企业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选择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联合审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对资质申请进行联合审查,(三)公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对联合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四)公告制证:准予许可企业名单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告并核发电子证书,三、其他事项(一)为保证联合审查资质审查工作有效衔接,本公告印发前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平台”提交申请的企业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自2025年7月1日起,由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答,按照审查内容分别由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对应的联合审查部门负责解答,(三)咨询电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471-6944058、0471-12345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471-6969040自治区水利厅:0471-5259015自治区通信管理局:0471-668419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