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2〕247号)、市交通运输局《云浮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云交运〔2022〕128号)要求,我区按照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考核项目认真进行评估,并对评估分值和等级进行了公示,全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分值为93分,等级为AAAAA,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1.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yunanjiaoto@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云安区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意见建议”,2.信件邮寄,以信件或者快递形式邮寄至: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股(邮编:527599),请在信封上注明“云安区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意见建议”,附件1:云安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xls附件2:云安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doc附件3:云安区交通运输局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