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产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培训与指导服务等工作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考核以及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术局(以下简称发改科技局)协助市科学技术局管理市级科技特派员,县级科技特派员由发改科技局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设在发改科技局,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需求征集、人员选派、综合协调、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初评、工作总结和专项经费的落实、监督管理,第四章科技特派员的遴选、组建与派驻第八条遴选范围县域内农科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发改科技局发布科技特派员需求征集通知,各乡镇围绕本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对科技人才的需求,第十一条组建与派驻发改科技局根据县域产业发展布局和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需求,发改科技局根据派驻单位科技需求,第六章考核管理第十五条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遵照市科技局安排采取平时考核、年中检查和年底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县级科技特派员由县发改科技局根据农事农情完成检查与考核,由发改科技局在综合评估科技特派员履职尽责情况、服务效果以及派驻单位的意见建议上,(二)对考核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