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延平区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农〔2020〕128号)文件要求,在我区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南平市延平区深洋果蔬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为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批复》(延农〔2021〕51号)文件,将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单位批复给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延平区炉下镇金山园家庭农场三家企业,该农业主体已按建设内容先已完成建设项目,通过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拨付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延平区炉下镇金山园家庭农场三家企业,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现将项目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公示如下:建设主体建设内容补助金额(万元)备注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商品化处理中心100吨冷库两个,水果分选机流水线1套40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商品化处理中心100吨冷库两个,预冷机1台,40延平区金山园家庭农场建设组装式冷藏库250立方米.5公示期7天(2022年5月23日—5月30日),可向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