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指标要求(2018)〉的通知》等文件,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福清市旺丰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项目进行验收,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现将《福清市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项目汇总表》(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9日-5月16日),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拨付补助资金,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222254,福清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