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叶少媚(201)、赵娟(202)、缪丽贞(302)、卢章辉(401)、戴仕国(402)、甘英(501)、饶小燕、陈福望(502)、郇志红(601)、李少文(602)等9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路11号C座加装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于2020年06月至2021年03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30.08平方米,2021年02月18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4年04月25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路11号C座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1月16日始至2025年1月22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石岐街道东明路11号C座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5年1月8日附件石岐街道东明路11号C座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201叶少媚6077.7202赵娟6077.7302缪丽贞8477.7401卢章辉11621.7402戴仕国10033.7501甘英13227.7502饶小燕、陈福望13227.8601郇志红15628602李少文15628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