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人才卡分类及申领条件第四条好心人才卡分为A卡和B卡,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适用范围第六条好心人才卡A卡和B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一)户籍办理,户籍机关为持卡人申请户籍业务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符合申请我市人才公寓条件的持卡人,第七条好心人才卡A卡持卡人还可享受以下服务:(一)特设岗位聘用,可按持卡人工作所在地属地管理或持卡人配偶原单位对应行政层级管理原则,第八条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享受我市好心人才卡A卡相应服务,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管理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报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发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茂名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持卡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发卡机关申请注销其好心人才卡:(一)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变动持卡人已不在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为持卡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合作奖、青年创新奖、成果推广奖获奖前三名完成人,茂名市“好心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入选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