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府办规〔2025〕3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13日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的意见》《广州市南沙区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二章支持措施第三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年安排最高1亿元研发费用补助资金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研发费用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按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奖励,第四条支持建设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第五条支持承担上级科技项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相应奖励:对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子课题第一承担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第三章附则第八条获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事项或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但对上级政策要求本区分担部分应在企业向本区申报扶持时予以扣除,依照《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予奖励,第十条本办法各项奖励条款的申报指南由本区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发布,本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上级相关规定开展政策实施阶段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