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赛促评”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孵化器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四条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5万元资金奖励,增量应为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的当年新认定或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五条科技企业场租补贴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八条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对新到本区发展并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