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民营企业专属金融产品服务,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深化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凤凰丹穴”上市集成服务平台等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实施涉企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提质专项行动,持续完善支持数字化服务商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政策,五、优氛围增服务(二十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家、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制度,建立企业发展、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和推动解决机制,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和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的常态化正面宣传,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民间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