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舟山市关于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舟山市关于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4年9月20日附件舟山市关于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市委“985”行动,一、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一)支持龙头、特色航运企业发展,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5元/载重吨,每艘船舶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每艘船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艘船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艘船舶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的多式联运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三、支持国际海事服务高质量发展(五)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做大做强,(六)支持海事服务产业平台发展,根据平台企业年度交易规模最高给予200万元专项奖励,全市每年产业平台奖励合计不超过7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设立奖励,对我市航运企业新增船舶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