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与市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二八”比例分成,市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95.9%,”浙江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8600亿元,激励发展一直是浙江省财政体制坚持的政策导向,实行收入激励转移支付政策,浙江省与时俱进调整产业发展激励政策,2023年适时将收入激励目标恢复为整体税收,2015年起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激励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激励政策与其他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引导下,逐渐发展形成产业发展—财政收入增加—产业扶持力度加大—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财政收入进一步增加的良性循环,2017年起在全省实行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二是建立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三是建立山区海岛县人口集聚财政激励政策,2023年我县获得省级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2.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