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宠物经济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日期:2024-08-14浏览次数:0(为推动罗湖区宠物经济集聚发展,)为推动罗湖区宠物经济集聚发展,第三条落户扶持宠物产业类头部企业和细分领域优质企业,第四条空间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宠物产业类企业租赁物业的,按条件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符合条件的高增长宠物电商零售企业,第八条打造宠物产业集聚园区(楼宇)(一)专业园区(楼宇)改造扶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宠物经济专业园区(楼宇)运营,按条件对运营园区(楼宇)的主体给予奖励扶持,第九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一)支持宠物产业类企业进阶培育,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按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第十二条支持举办宠物主题活动鼓励宠物产业类企业、宠物行业协会等机构主(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宠物主题活动,第十三条鼓励制定行业标准(一)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在宠物产业相关职业资格认证、血统注册、基因检测等方面推动标准制定与行业规范,相关稿件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宠物经济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问答解读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