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深圳市菜篮子基地(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基地)的认定、监测、综合考评工作,第三条市菜篮子基地申报、认定、监测、综合考评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菜篮子基地的认定、监测、综合考评等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九条申报市菜篮子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基地企业资质: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第十四条申报基地企业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认定项目材料评审、现场核实工作,现场核实主要对通过材料评审的基地实地开展组织管理、质量安全、环境条件、基础设施、产品贮运等方面的核实工作,及时对市菜篮子基地生产、经营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及方式主要包括:日常监测:核实基地组织管理、质量安全、环境条件、基础设施、产品贮运等方面是否持续符合认定条件的要求,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市菜篮子基地的动态监测管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一、申报条件基本条件符合《办法》第九条关于基地企业资质、经营年限(计算至申报截止日)、基地环境、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的规定,三、认定程序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材料评审——现场核实——结果审核——结果公布——结果运用,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认定项目材料评审、现场核实工作,现场核实主要对通过材料评审的基地实地开展组织管理、质量安全、环境条件、基础设施、产品贮运等方面的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