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4〕283号)文件精神,有力选树一批“田保姆”“农管家”,发挥其在促进粮油增产、服务小农户、实现农户增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而推动顺昌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经主体自愿申报,顺昌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筛选、审核,拟推荐顺昌县仁寿镇福林胜农机专业合作社、顺昌县仁寿镇桂溪村友文种植养殖合作社为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主体,现对拟推荐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1日),联系人:何美凤姜巧丽公示电话:0599-7832283顺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