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工程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一、评价范围对2022年(含)前认定建设的工程中心近两年来(2022年至2023年)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撤销工程中心:(一)本次绩效评价差的,四、组织实施评价的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统筹科牵头统筹开展,各产业科按所负责产业领域组织进行量化评价和随机抽查,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程中心绩效评价的填报、实地考察和汇总上报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辖区内工程中心绩效评价表(附件2)填报、收缴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辖区内工程中心的实地考察工作,实地考察须填写《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场考察表》(附件4),现场考察表与工程中心绩效评价表统一汇总上报至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统筹科,项目平台统筹科统筹组织产业科进行实地核查,产业科结合量化评分、实地考察、随机抽查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组织所属辖区内工程中心认真填报绩效评价表,(二)参与绩效评价的工程中心要准确真实填写绩效评价表,联系方式:科技项目平台统筹科:2386522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22922661工业科技科:25957056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25962367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25978383工作邮箱:qycxhzk@163.com附件1: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参加绩效评价)附件2: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表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场考察表附件5: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审核汇总表开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