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条件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企业依照网站指引登录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后,审核结果形成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要汇总所有申报企业,区科技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如下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申报材料包括: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文件2份,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两份)纸质版及word版,其中“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提前发至指定邮箱,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门户网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网络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4.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5.高新技术企业现场核实情况表6.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开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