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招募2024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与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参与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就业见习人员的招募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二)报名方式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面开展就业见习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办函〔2022〕66号)要求,点击“个人办事”即可进行就业见习报名网上申报,报名参与就业见习人员在网上申请的同时,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材料:(1)《平遥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2),2、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材料:(1)《平遥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2)(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还应出具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网上申请后3日之内交回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大楼521室),可直接携带书面材料到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大楼521室)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并通知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接洽,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后,附件1:2024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表.xls附件2:2024年平遥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附件3: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doc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