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规〔2023〕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负责辖区内乡村民宿的规划布局、审查指导、统计、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建立乡村民宿违法经营查处联动机制,附件2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文旅局:具体负责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管理、培育、等级评定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乡村民宿治安管理,市卫健委:负责做好乡村民宿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审查,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乡村民宿综合安全监管职责,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乡村民宿落实环保相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乡村民宿建筑风貌控制及新建乡村民宿项目规划选址,负责指导乡村民宿土地审批(审核)工作,市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乡村民宿做好林地的流转,并严格按照公安、住建、资规、生态环境、市监、卫健、消防、税务、文旅、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