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三、申报程序(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4.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在“省网”登录后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并须在“省网”登录上传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市科技局联系人:胡伟6035530市财政局联系人:汪文丽6816053市税务局联系人:吴思超6028707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2.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3.中介机构承诺书4.“国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常见问题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装订及审查要点6.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辅助账(仅供参考)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分项目归集辅助账样式(仅供参考)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仅供参考)广德市科技局广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德市税务局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