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23〕79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265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一、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申报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下称2023年试点示范)重点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以及同时提供智慧健康服务和智慧养老服务的综合场景(如医养结合),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2023年试点示范单位初核和推荐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方向和基本条件填写对应申报书,对申报单位进行逐一审查、核实,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复核推荐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2017—2019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和推荐,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复核标准除满足《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外,各区县经信、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将2023年试点示范推荐单位和2017—2019年试点示范复核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推荐意见(或推荐函)各一份报送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附件:1.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2.2017—2019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3.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0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