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县级知识产权“融站入所”力度,积极探索基层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二)工作站的名称、标识、制度和流程由县局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股统一设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检索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业务咨询,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注册申请等先期活动时,针对经营主体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指导经营主体正确利用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根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线索和诉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调解作用,为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和快速维权提供“一站式”和“纠纷处理直通车”服务,及时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假冒、仿冒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和理念,工作站不得以自身名义从事有偿知识产权服务或与知识产权无关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