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挥劳务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劳动力就业创业实现增收,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人社发〔2024〕8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对眉县猕猴桃学院创建的“眉县桃把式”劳务品牌按照认定程序已经认定,按照省市劳务品牌一次性奖补资金标准和程序,将给予县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眉县猕猴桃学院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劳务品牌培育发展、壮大提升、宣传推介和交流展示等,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向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17-55418740917-5542740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