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我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二、目标任务: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适度规模奶牛场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支持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三、建设内容:一是升级种植养殖设施装备,重点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牛养殖融合发展,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四、支持条件:申报的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适度规模奶牛场,五、补助标准及任务:中央下拨我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总资金30.2万元,完成培育2个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每个奶业新型经营主体补助15.1万元,3、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