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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夏县介子推文化园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技术服务的公告

夏县人民政府 | 2024-06-11
需委托相关专业有资质单位提供夏县介子推文化园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技术服务任务,我单位拟公开选定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技术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夏县文化和旅游局二、项目名称夏县介子推文化园配套工程三、工作范围工作任务相关事宜如下:1.编制项目用地勘界定界报告;2.编制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3.编制项目选址综合论证报告;4.县级预审办理;四、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1)用地勘界定界报告及县级预审办理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甲级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选址综合论证报告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同时报名,如有出现,视为无效报名;6.技术人员要求(1)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完成项目的相应专业力量,(2)服务期间技术人员应常驻夏县,且按委托人需求及时更新完善项目流程及相关文件资料,7.保密要求:所有报名参加遴选的咨询机构均应对我方提供的项目数据、说明、图纸、文件、电子文档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所有报名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将项目相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五、择优原则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技术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中选单位,8.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按照每个事项要求独立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地点:夏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及电话:杜女士13453995299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文化和旅游局解释为准,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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